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侵權責任法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用人者責任:勞動者因為職務行為致第三人損害的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替代責任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承擔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和重大過失的勞動者追責。勞動者自身因為職務行為受到損害的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分別依法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同等責任算重大過失嗎在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警方來到現(xiàn)場做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認定結(jié)果是同等責任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等于雙方都有錯,也都需要為事故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在雙方都是為同等責任之后,很多人就會對于事故的同等責任性質(zhì)好奇。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我告訴我們要看實際情況吧。
同等責任算重大過失嗎
同等責任不屬于重大過失。且,《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規(guī)則》第五條,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確定為全部責任。因兩方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依照下列規(guī)則確定當事人責任: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主動型過錯行為的,負主要責任。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被動型過錯行為的,負次要責任。但是靜止狀態(tài)的被動型過錯行為難以被對方及時發(fā)現(xiàn)的,負主要責任。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缺失型過錯行為,該行為對于應當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負主要責任。難以避免的,負次要責任。兩方當事人均有起主要作用過錯行為的,各負同等責任。
對于交通事故為同等責任之后雙方為重大過失,需要根據(jù)事故的具體情節(jié)等來進一步的確定,每個事故性質(zhì)等都會不一樣。交通事故之后對于同等責任的具體要求或是同等責任的實際規(guī)定等等你不清楚,應該找律師進行指導。
@2019
侵權責任法的高度危險物致害責任是什么?侵權責任法已經(jīng)失效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根據(jù)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相關規(guī)定,高度危險物包括易燃、易爆、劇毒、高放射性、強腐蝕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險物,這些高度危險物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占有或使用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只有在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情況下可以免責,有重大過失可以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條
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高放射性、強腐蝕性、高致病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他人損害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
雇主責任(侵權責任法) ?雇主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具體法律規(guī)定包括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1、若因工作人員執(zhí)行工作任務,使得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他人遭受損害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2、造成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他人損害是由于工作人員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行為的,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工作人員追償。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侵權責任法中共有9個無過錯責任和8個過錯推定責任,麻煩列舉下~1、侵權責任法中9個無過錯責任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致人損害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由監(jiān)護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二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jiān)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jiān)護人盡到監(jiān)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2)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致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3)提供個人勞務一方因勞務致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產(chǎn)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生產(chǎn)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一條, 因產(chǎn)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chǎn)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5)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駕駛?cè)酥g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八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酥g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cè)恕⑿腥斯室馀鲎矙C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6)因環(huán)境污染致人損害的,由污染者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十五條,因污染環(huán)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7)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經(jīng)營者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條,民用核設施發(fā)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核設施的經(jīng)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戰(zhàn)爭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一條,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損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經(jīng)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二條,占有或者使用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三條,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jīng)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jīng)營者的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四條,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8)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飼養(yǎng)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九條,違反管理規(guī)定,未對動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條,禁止飼養(yǎng)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二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無過錯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2、8個過錯推定責任: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教育機構遭受人身損害的,推定教育機構具有過錯;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蛘咂渌逃龣C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損害的,推定醫(yī)療機構具有過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guī)范的規(guī)定;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八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y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過錯推定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五條,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證明對防止他人非法占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的,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4)動物園飼養(yǎng)的動物致人損害的,推定動物園具有過錯;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5)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致人損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過錯;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6)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損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過錯;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八條,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7)林木折斷致人損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過錯;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條,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8)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損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過錯;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擴展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jiān)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chǎn)權益。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條,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條,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chǎn)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chǎn);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七條,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shù)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參考資料來源:漢中市人民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如何理解侵權責任法35條1、《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中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的個人勞務關系的含義。
個人勞務關系是指提供勞務一方在從事勞務職能范圍內(nèi)為接受勞務一方提供勞務服務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為接受勞務一方創(chuàng)造經(jīng)濟利益或其它物化利益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并由此由接受勞務一方按照約定支付報酬而建立的一種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勞務關系的建立可以為書面形式,也可以為口頭或其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他形式。
2、《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存在的不足。
一方面《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中“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的一方因勞務造成侵權責任法重大過失 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在提供勞務一方在提供勞務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時,接受勞務的一方是否對提供勞務一方享有追償權,沒有明確規(guī)定。
另一方面《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中“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jù)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規(guī)定采用過錯責任原則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該條并未規(guī)定接受勞務一方對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他人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享有追償權,存在不足。
擴展資料:
在審判實踐中正確理解和適用《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方法。
1、在審判實踐中應借鑒《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九條、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對于提供勞務一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允許接受勞務一方行使對提供勞務一方的追償權,前提條件以提供勞務一方具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為限。
2、對于提供勞務一方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一般過失致人損害的,接受勞務一方承擔替代責任后請求行使對提供勞務一方的追償權的不予支持。提供勞務一方在提供勞務過程中被第三人侵害的情況,在司法實踐中也是經(jīng)常發(fā)生的,但《侵權責任法》對此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
3、在審判實踐中,如果遇到第三人侵害提供勞務一方時,仍應適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十一條中:“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的規(guī)定。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wǎng)——關于《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