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名譽權賠償內(nèi)容如下:1、財產(chǎn)損害賠償。財產(chǎn)損害既包括現(xiàn)有財產(chǎn)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的損失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也包括可得利益的喪失,只要是侵害名譽權所引起的后果,侵權人就應當全部賠償;2、精神損害賠償。侵害名譽權造成的精神損害應包括受害人的名譽利益毀損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兩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shù)額根據(jù)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名譽侵權賠償標準名譽侵權賠償標準有精神損害賠償和財產(chǎn)損害賠償。
一、精神損害賠償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根據(jù)有關法律規(guī)定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只有當侵害名譽權行為致人精神損害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造成嚴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對于賠償數(shù)額,應綜合考慮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獲利的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以及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確定。對于受害人名譽利益損害可以通過判令侵權人采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適當措施予以救濟,但當采取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復受害人的名譽時,就應當把名譽利益損害納入精神損害賠償?shù)姆懂牎?/p>
二、財產(chǎn)損害賠償:名譽權是人身權利,一般不會有財產(chǎn)利益,但名譽權會直接影響權利人的財產(chǎn)獲得,因此名譽受損也會造成財產(chǎn)損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譽的毀損而喪失某種工作的機會,法人因名譽毀損而遭受財產(chǎn)的重大損失。財產(chǎn)損害既包括現(xiàn)有財產(chǎn)的損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喪失,只要是侵害名譽權所引起的后果,侵權人就應當全部賠償。并且受害人的恢復名譽而產(chǎn)生的費和支出,也屬于財產(chǎn)損害的范圍。??????????????????????????????????????????侵害名譽權可能造成什么損害???????????????????????????????????????????????????????????????一是財產(chǎn)損害,
二是精神損害。財產(chǎn)損害賠償標準按照實際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精神損害根據(jù)下列因素確定賠償標準:
0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
0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0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0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0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
0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綜上問題所述名譽侵權賠償標準是有用的,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我們應該維護自己的名譽權。建議大家應該當名譽權收到侵犯時,我們應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侵犯個人名譽權的賠償標準是什么侵害名譽權可能造成兩種損害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一是財產(chǎn)損害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二是精神損害。財產(chǎn)損害賠償標準按照實際造成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的實際損失確定。精神損害根據(jù)下列因素確定賠償標準:1.侵權人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的過錯程度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3.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4.侵權人的獲利情況;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6.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名譽權侵權的賠償多少侵害名譽權可能造成兩種損害。一是財產(chǎn)損害。在侵害名譽權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的情況下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也會使受害人遭受財產(chǎn)的損害。此種情形應按實際損失賠償。二是精神損害。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的標準如下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名譽權侵權賠償標準 ,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jīng)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