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在事故認定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的時候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如果交警到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了現場,最好馬上讓出現場的交警開事故認定書。
遇到比較大的事故,特別是知道賠償金額會在1萬以上的,千萬不要隨便私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了。
有的保險公司的代位追償只做對方全責的,這點一定要注意,如果只做對方全責的那種,開事故認定書的時候一定不要認責。
有部分保險公司的代位追償算入出現次數,使用后可能影響下年保費,購買車險時請關注相關條款。
拓展資料:
代位追償
一、權力代位:如果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的過失或非法行為引起的,第三者對被保險人的損失須負賠償責任。保險人可按保險合同的約定或法律的規(guī)定,先行賠付被保險人。然后,被保險人應當將追償權轉讓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第三者責任方追償。
二、物上代位:指在財產保險中,保險標的發(fā)生保險事故造成推定全損時,保險人按照合同履行賠償責任后依法取得保險標的的所有權。
原因
代位追償權產生原因主要有三種:
1、侵權行為。由第三者的故意或過失致使保險標的遭受損失。
2、合同責任。第三者違約造成保險標的損失。
3、不當得利。由第三者的不當得利產生的民事責任引起的代位追償。
實現條件
對于代位求償權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一般應具備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險人因保險事故主對第三者享有損失賠償請求權。首先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其次根據法律或合同規(guī)定,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對其享有賠償請求權。
2.保險標的損失原因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即保險人負有賠償義務。如果損失發(fā)生原因屬于除外責任,那么保險人就沒有賠償義務,也就不會產生代位求償權。
3.保險人給付保險賠償金。對第三者的賠償請求權轉移的時間界限是保險人給付賠償金,并且這種轉移是基于法律規(guī)定,不需要被保險人授權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險人給付賠償金,請求權便自動轉移給保險人。
適用范圍
1、保險人代位求償的對象是對保險標的損失負有責任的第三者,但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及組成人員的過失行為造成的損失不能行使代位求償權;
2、代位求償原則不適用于人身保險。
代位追償要先拆解定損嗎不需要。
代位追償不需要重新定損,以定損員的報告為準。1.提交申請材料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事故認定書、全責方相關信息、自己的身份證駕駛證等證件、保險單據。2.定損修車:根據保險公司定損員裁定的維修項目到二類以上維修點修車。3.等待對方復議:復議時間為15天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復議期間對方會接到交警的電話通知。4.獲得保險賠償:車輛維修完成后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先墊付維修費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之后拿到保險公司理賠點進行報銷理賠。5.配合作證:你需要配合保險公司和相關部門調查肇事者的情況。6.結案:從法律途徑獲得肇事者的賠償后結案。
車被撞了,現在想走代位追償,保險公司讓我找物價局定車損,合理嗎?不合理;保險公司有自己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的查勘定損員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保險公司應當對車輛的損失定損;車輛維修后找保險公司索賠即可;如果雙方對車損價格有爭議,才需要找第三方機構評估,確定車輛的損失;
雙車事故后無責方不配合定損是否會使全責方車年檢通不過等問題?對方碰瓷,謊稱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我方溜車碰到他車。雖然我車有很短的溜車但其實根本沒有碰到他的車,而且我車上根本沒有對應碰撞痕跡。但交警卻一聽是我溜車,也不看看雙車可有對應損傷,就武斷的認定我車全責,并出具了那種藍綠色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F在我約對方同去保險公司定損中心雙車定損,對方卻以路途遙遠不去,問了保險公司,卻說這是我們之間協商的事情,保險公司無法強制對方必須去定損中心定損。請問,如果此事一直這么僵持下去,對方一直不配合去定損中心定損,事情將會向何方向發(fā)展?會對我有什么不利后果?另外,就算對方和我雙車一同去定損了,因為我車沒有對應損傷,如果對方的車輛通不過定損,保險公司拒賠,則對我有何不利?若對方因此到法院起訴我,對方可有可能勝訴讓我賠償?如對方勝訴,則是由我承擔其所謂維修賠償還是應該由我的保險公司承擔其維修賠償?我現在應該怎么辦才是最佳選擇?此外,我這最近本想去檢車場年審驗車,但是否有可能因有上述定損理賠未完成而無法通過車輛年檢?尤其是上述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會讓我的車輛無法通過年檢?另外,我現在覺得當時不應該在上述“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字,現在可否對此提出異議,如何要求交通隊重新出具“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或重新作出鑒定結論?是向出具該認定書的那個交通隊提出更改申請,還是應該向其他相應的有關部門提出?具體程序應該如何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其格式內容可在網上有下載?最后,如果有關部門受理了我對該“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所提出的異議申請,則在其處理我的異議的這段時間內,是否我的車輛會因此無法通過年檢?無限困惑中,求解!跪謝各位不吝賜教!對方碰瓷,謊稱我方溜車碰到他車。雖然我車有很短的溜車但其實根本沒有碰到他的車,而且我車上根本沒有對應碰撞痕跡。但交警卻一聽是我溜車,也不看看雙車可有對應損傷,就武斷的認定我車全責,并出具了那種藍綠色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現在我約對方同去保險公司定損中心雙車定損,對方卻以路途遙遠不去,問了保險公司,卻說這是我們之間協商的事情,保險公司無法強制對方必須去定損中心定損。請問,如果此事一直這么僵持下去,對方一直不配合去定損中心定損,事情將會向何方向發(fā)展?會對我有什么不利后果?另外,就算對方和我雙車一同去定損了,因為我車沒有對應損傷,如果對方的車輛通不過定損,保險公司拒賠,則對我有何不利?若對方因此到法院起訴我,對方可有可能勝訴讓我賠償?如對方勝訴,則是由我承擔其所謂維修賠償還是應該由我的保險公司承擔其維修賠償?我現在應該怎么辦才是最佳選擇?此外,我這最近本想去檢車場年審驗車,但是否有可能因有上述定損理賠未完成而無法通過車輛年檢?尤其是上述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否會讓我的車輛無法通過年檢?另外,我現在覺得當時不應該在上述“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字,現在可否對此提出異議,如何要求交通隊重新出具“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或重新作出鑒定結論?是向出具該認定書的那個交通隊提出更改申請,還是應該向其他相應的有關部門提出?具體程序應該如何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其格式內容可在網上有下載?最后,如果有關部門受理了我對該“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所提出的異議申請,則在其處理我的異議的這段時間內,是否我的車輛會因此無法通過年檢?無限困惑中,求解!跪謝各位不吝賜教! 多謝各位答復,現在情況有新進展。無責方終于去定損了。但其去定損后,卻發(fā)生如下情況代位追償不認可定損 :無責方去定損后,定損員一開始給我來電話稱無責方車損定損結果是500元,讓我微信轉賬500元給他,由他代轉給無責方,并由他將無責方手中的“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收回。我說同意如此操作,但前提是無責方必須先去修車。定損員卻說無責方修車與否與我無關,并承諾如我如此付款后,他一定會收回無責方手中的“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認定書”。但我考慮如此操作,則無責方收錢后肯定不去修車,豈非等同其碰瓷成功?而且,我又如何能保證定損員肯定會收回無責方手中的“事故認定書”?但定損員卻說,如我非要求無責方先行修車,則定損的結果就不是500元,而肯定是在2000元以上。我認為定損員所說無責方車損不是我所致,應是對方在其故意拖延定損的這幾天內發(fā)生的甚或其故意制造出來的。但定損員堅稱這就是我所致,并稱如我有異議,將給對方按代位追償走無責方車損險理賠修車(我與無責方系在同一保險公司上的車險),然后再由保險公司起訴我追回理賠款。求教各位,如上該定損員先說定損結果是500元,后見我不從其要求,便又改為2000元以上,是否違法或違反定損規(guī)定?可否定性其為舞弊或變相敲詐?如我不認可其定損結果,則其或其保險公司及無責方可否不經我同意而單方面為無責方辦理代位追償并隨后通過訴訟向我追償理賠款?如果無責方走代位追償,是否會造成我車現在無法通過年檢?現我不知如何是好,敬請過來人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經一事長一智,他如果真是車受損失,他會過來求你。如果是碰瓷不成,那就不會再找你。我估計屬于后者。這事,你不用再理會,保險公司會跟進,他們保險結案也是有考量的。開你的車,車子保險就是干這個的。你該干啥干啥。啥都不影響。 現在有新情況,今天去見了那個定損員,他看了我的車,說我車上沒有很明顯的對應損傷,不能確定無責方的車損是本次事故造成,所以拒絕理賠。我說那這說明無責方的車損根本不是我車造成的,說明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是錯誤的。但該定速員卻說,因為我車和無責方提供的我車的現場照片不一致,所以懷疑我事后在相關部位做了處理,由此造成他們無法進行正常定損,因此他們保險公司才不能做相關理賠,并不代表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是錯誤的。無責方現在要到法院起訴,現在的問題是,保險公司說我車沒有對應車損無法給無責方理賠,但因有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說明兩車肯定有過接觸,如果我不自行賠付對方修車費,則建議無責方到法院起訴。并說,在法庭上,因無責方有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所以我必須主動提出請專業(yè)的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出對方車輛的車損不是我造成的,否則,我就必須支付對方的修車費。且該鑒定費由我先行墊付,如果鑒定結論不能推翻交警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則鑒定費就由我支付。請教各位,保險公司的上述做法和說法是正確的嗎,是不是在推卸責任和在忽悠我?懇求過來人指點,著急! 讓他起訴被,起訴也是保險公司賠。再說他不去定損怎么索賠?賠多少?依據是什么?他就是碰瓷不成來嚇唬你,你告訴他,他不起訴你還要起訴他呢。 另外,求教各位,如果私了的話,我全責方應該給對方無責方多少現金為合適?應該如何定這個私了金額?請求各位指點,非常感謝。 目前情況有變,無責方竟然找到定損員,非要走代位追償,定損員說,如果對方走了代為追償,則我全責方將會喪失主動權,但為什么,卻也說不清楚。問了保險公司客服,竟然也說不清楚,說是很少見有走這個方式理賠的,各位高手,可否指點下,無責方此舉會對我方造成什么危害?是算我,還是算無責方出一次險,感覺這么一來已經攪和亂了! @2019